Question Presented
仲裁裁决的效力/再审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VCLT)第 31、32 条进入解析2018 年 Q1 的“仲裁裁决的效力/再审”并非只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VCLT)第 31、32 条是否相关,而是要求把“善意解释”、“通常含义”、“结合语境”、“依目的与宗旨”、“仅在第 32 条条件下诉诸补充资料”与具体时间线逐一对应。申请方承担建立适用基础和要件连接的责任;被申请方可攻击规则范围、事实证明或法律后果,但不能用一般否认替代逐项反驳。《国际法院规约》第 36 条第 1、2 款进入解析2018 年 Q1 的“仲裁裁决的效力/再审”并非只问《国际法院规约》第 36 条第 1、2 款是否相关,而是要求把“识别国家同意文书”、“请求落入事项管辖范围”、“请求落入时间范围”、“任择条款互惠与保留”、“妥协条款的前置程序”、“可受理性与管辖权分开”与具体时间线逐一对应。申请方承担建立适用基础和要件连接的责任;被申请方可攻击规则范围、事实证明或法律后果,但不能用一般否认替代逐项反驳。乌拉圭河纸浆厂案进入解析2018 年 Q1 的“仲裁裁决的效力/再审”并非只问乌拉圭河纸浆厂案是否相关,而是要求把“环境尽调、EIA 的触发和持续性、通知合作,以及法庭对专家和科学证据的评价”与具体时间线逐一对应。申请方承担建立适用基础和要件连接的责任;被申请方可攻击规则范围、事实证明或法律后果,但不能用一般否认替代逐项反驳。非法取得证据、证明标准与证据排除进入解析2018 年 Q1 的“仲裁裁决的效力/再审”并非只问非法取得证据、证明标准与证据排除是否相关,而是要求把“识别取得主体及国家归因”、“取得违法性与可采性分开”、“核验真实性、完整性与来源链”、“按主张性质适用证明标准”、“评价证明力、程序公平与是否需要排除”与具体时间线逐一对应。申请方承担建立适用基础和要件连接的责任;被申请方可攻击规则范围、事实证明或法律后果,但不能用一般否认替代逐项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