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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J jurisdiction, statehood and UN memb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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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migrants, diplomatic protection, local remedies, refugees, statelessness and clean hands
迪亚洛案(实体)进入解析2013年Q2的“Environmental migrants, diplomatic protection, local remedies, refugees, statelessness and clean hands”中,迪亚洛案(实体)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ICCPR 权利的具体化、条约机构意见的解释价值、任意拘禁、赔偿和证据。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美国驻德黑兰外交和领事人员案进入解析2013年Q2的“Environmental migrants, diplomatic protection, local remedies, refugees, statelessness and clean hands”中,美国驻德黑兰外交和领事人员案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公共知识与证明、国家对私人行为的承认/采纳、外交/领事实体保护。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ELSI 案:股东利益与条约权利进入解析2013年Q2的“Environmental migrants, diplomatic protection, local remedies, refugees, statelessness and clean hands”中,ELSI 案:股东利益与条约权利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当具体条约文字保护一国国民对公司所持的直接或间接利益时,公司层面的措施可能触及股东利益;但是否存在国际请求权、何种利益受保护、是否已经造成损失及是否满足程序条件,仍取决于条约文本、事实和相邻外交保护规则。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外交保护与当地救济耗尽进入解析先区分Alfurna代表国家自身权利的请求与代表移民个人损害的外交保护请求,再判断当地救济是否可用、有效及已耗尽。ILSA诉讼被驳回是重要程序事实,但不能预设全部救济问题。难民定义、非惩罚与不驱回进入解析环境迁移的事实并不自动满足第1A(2)条的特定迫害理由;仍须分别评估第31条非法入境非惩罚与第33条不驱回,以及Rutasia关于安全和非法活动的具体证据。清洁之手与因果联系进入解析清洁之手和禁止从自身错误获益的抗辩必须建立对方具体行为与请求之间的法律、事实和因果联系;Rutasia不能仅凭Alfurna未能妥善安置所有移民而消灭其人权请求。 Question Presented 3Question Presented
Maritime processing, detention, ICCPR/ICESCR and non-refoulement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第 2 条第 1 款进入解析2013年Q3的“Maritime processing, detention, ICCPR/ICESCR and non-refoulement”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第 2 条第 1 款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尊重并确保”义务的管辖连接、有效控制、军事占领与域外行为;与 IHL 并行而非当然排除。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ICCPR 第 6 条(生命权)进入解析2013年Q3的“Maritime processing, detention, ICCPR/ICESCR and non-refoulement”中,ICCPR 第 6 条(生命权)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生命权在武装冲突中仍适用;IHL 帮助界定“任意”但不自动穷尽人权审查。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ICCPR 第 9 条(人身自由与安全)进入解析2013年Q3的“Maritime processing, detention, ICCPR/ICESCR and non-refoulement”中,ICCPR 第 9 条(人身自由与安全)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任意”不等于仅违法;须评估必要性、合理性、可预测性与独立审查。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ICCPR 第 4 条(紧急状态减损)进入解析2013年Q3的“Maritime processing, detention, ICCPR/ICESCR and non-refoulement”中,ICCPR 第 4 条(紧急状态减损)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公共紧急状态、正式公告/通知、严格必要性、非歧视与不可减损保障。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修建隔离墙的法律后果咨询意见进入解析2013年Q3的“Maritime processing, detention, ICCPR/ICESCR and non-refoulement”中,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修建隔离墙的法律后果咨询意见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人权条约可域外适用;武装冲突中 IHL 与 IHRL 并行;自决与第三国义务。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非法取得证据、证明标准与证据排除进入解析2013年Q3的“Maritime processing, detention, ICCPR/ICESCR and non-refoulement”中,非法取得证据、证明标准与证据排除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必须分开:取得行为是否违法、证据是否真实完整、证明力多大、适用何种证明标准,以及程序法是否要求排除。ICC Article 69(7) 采用违反与取得因果,再加可靠性重大疑问或程序完整性双重门槛;ICJ 判例没有建立同一条普遍自动排除规则。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Monetary Gold:不可或缺第三方与诉讼可受理性进入解析2013年Q3的“Maritime processing, detention, ICCPR/ICESCR and non-refoulement”中,Monetary Gold:不可或缺第三方与诉讼可受理性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当法院要作出具有拘束力的决定,必须先裁断未同意参加的第三国对争议方的国际责任,而该责任构成待决问题的核心事项时,法院不能在该第三国不同意的情况下行使已被赋予的管辖权;仅有第三国利益受影响不足以触发该原则。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难民定义、非惩罚与不驱回进入解析2013年Q3的“Maritime processing, detention, ICCPR/ICESCR and non-refoulement”中,难民定义、非惩罚与不驱回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难民公约》第1A(2)条要求在国籍国之外并因特定迫害理由具有有根据的恐惧;第31条限制对符合条件难民非法入境的惩罚,第33条禁止向生命或自由受特定威胁的边境驱回,并设有狭窄安全例外。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拘禁中的人道待遇、禁止强迫劳动与平等进入解析Block B的实际条件须分别在第7、8、10和26条下审查;行政拘禁或Rutasia承担费用并不能自动解决强迫劳动、尊严和区别待遇问题。适足生活水准与健康权进入解析经济社会权利的逐步实现和资源限制要结合Rutasia对拘禁与转移的实际控制、报告的最低条件以及费用承担来评估。生命、禁止酷刑与转移风险进入解析Rutasia对移民实施拦截、拘禁并决定转移;因此必须在转移前评估Saydee设施的真实风险,并判断其承诺能否具体消除第6、7条风险。A.诉澳大利亚:任意拘禁进入解析A. v. Australia作为第9条解释的辅助权威,帮助检验Woeroma长期移民拘禁是否有个别、必要、相称和可复核的理由;判例原件扫描限制已在原文页明确标示。 Question Presented 4Question Presented
Sovereign debt, asset immunity, force majeure, necessity and estoppel
《联合国宪章》第 51 条进入解析2013年Q4的“Sovereign debt, asset immunity, force majeure, necessity and estoppel”中,《联合国宪章》第 51 条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须先证明已发生或持续发生达到门槛的“武装攻击”,再审查自卫措施的必要性、相称性及与攻击的时间联系;向安理会报告是第 51 条明文义务,但漏报的法律效果应与实体自卫条件分开。不得以一般安全风险或抽象威胁替代具体条件。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ARSIWA 第 25 条进入解析2013年Q4的“Sovereign debt, asset immunity, force majeure, necessity and estoppel”中,ARSIWA 第 25 条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保护基本利益、严重迫近危险、唯一办法、未严重损害他国基本利益及未促成危险。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加布奇科沃—大毛罗斯工程案进入解析2013年Q4的“Sovereign debt, asset immunity, force majeure, necessity and estoppel”中,加布奇科沃—大毛罗斯工程案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第 62 条、必要性、停止履行、反措施相称性,以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霍茹夫工厂案案件族进入解析2013年Q4的“Sovereign debt, asset immunity, force majeure, necessity and estoppel”中,霍茹夫工厂案案件族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1928 年赔偿判决确立完全赔偿:尽可能消除不法行为全部后果,恢复原状为优先,不能或不足时以金钱补足。1927 年管辖判决另指出,未达成完整协议的直接谈判中所作声明、承认或方案通常不得据以约束当事方;该命题在 2022 Q1 的调解录音场景中使用,不能与赔偿 holding 混为一谈。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国家管辖豁免案进入解析2013年Q4的“Sovereign debt, asset immunity, force majeure, necessity and estoppel”中,国家管辖豁免案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国家豁免的性质、商业行为例外、执行措施与国家/官员豁免的分层。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国家豁免与官员豁免进入解析2013年Q4的“Sovereign debt, asset immunity, force majeure, necessity and estoppel”中,国家豁免与官员豁免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必须把国家本身的裁判豁免与执行豁免、现任少数高级官员的属人豁免、官员对官方行为的职务豁免,以及国际刑事法院规则分开。豁免是程序问题:实体行为被禁止甚至具有强行法性质,不会单独回答外国国内法院是否可行使管辖,也不消灭国家责任或个人刑事责任。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ARSIWA 第 49–53 条(反措施)进入解析2013年Q4的“Sovereign debt, asset immunity, force majeure, necessity and estoppel”中,ARSIWA 第 49–53 条(反措施)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受害国仅可针对对国际不法行为负责的国家采取反措施,以促使其履行责任义务;反措施应是临时性的、尽可能允许恢复履行,受禁止影响的义务限制,并须考虑比例、催告、通知、协商、紧急性和终止条件。第22条只是违法性排除的入口,不替代第49–53条逐项要件。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ARSIWA 第20条(同意)进入解析2013年Q4的“Sovereign debt, asset immunity, force majeure, necessity and estoppel”中,ARSIWA 第20条(同意)用于把争议行为放入可检验的法律框架。一国对另一国实施特定行为作出的有效同意,只有在该行为仍处于同意限度内时,才在该同意国与行为国之间排除该行为的不法性;该条不自行解决同意主体的国家资格、代表权限、同意有效性或范围。 本应用先区分事实记录与规范命题,再由Alfurna说明要件为何可能满足,由State of Rutasia指出要件、程序阶段或法律后果上的限制;任何一项事实都不自动决定全部结论。行使政府权力的实体之行为归属进入解析Rutasia对MCL行为的归属不能由Rutasian国籍或贷款合同单独决定;须证明国家法律授权MCL行使政府权力并在具体行为中以该身份行事。不可抗力进入解析气候灾害、财政压力和贷款违约需分别置于不可抗力、必要性与合同风险分配下;第23条只处理物质上的履行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