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与裁决 · 出现 1

Tadić:ne bis in idem的跨国边界

Tadić: Limits of Transnational Ne Bis in Idem

本单元进度 · STAGES0 / 4
国家/官员豁免与刑事管辖管辖、可受理性与证据出现 1 届 · 2026
STAGE 02

解读

RULE SYNTHESIS

国际刑事法庭可承认ne bis in idem的国内核心,但其跨国、跨司法辖区适用需要独立证成。

识别门槛
  • 先前程序是否终局
  • 同一国家或不同国家的追诉
  • 一般原则与条约义务的区分
跨届触发事实
  • Restovia主张Alekostria程序因程序性撤销不能阻却本国追诉

规则定位

Tadić不能替代条约或一般原则识别。引用时要注明其刑事程序阶段、关于跨国适用的限定及其与Scott程序事实的差异。

本单元保持事实、规则来源与双方争论分层;书状主张不被当作法院已作出的结论。

  1. 01
    先前程序是否终局

    判断本案时,应以可核验的事实和相应法律来源检验“先前程序是否终局”,并说明它与其他要件的关系。

    易错:不要把相邻规则、政策考虑或单一事实直接当作该要件已经满足。
  2. 02
    行为、罪名和管辖范围的同一性

    判断本案时,应以可核验的事实和相应法律来源检验“行为、罪名和管辖范围的同一性”,并说明它与其他要件的关系。

    易错:不要把相邻规则、政策考虑或单一事实直接当作该要件已经满足。
  3. 03
    判例的阶段、权威等级和可类比性

    判断本案时,应以可核验的事实和相应法律来源检验“判例的阶段、权威等级和可类比性”,并说明它与其他要件的关系。

    易错:不要把相邻规则、政策考虑或单一事实直接当作该要件已经满足。
TEST A

Tadić:在具体法庭制度内检验同一罪行、终局性及规约规定的国内程序例外。

TEST B

双边引渡:依条约文字和一般法律原则决定另一主权国家是否应尊重外国裁判。

判例的制度背景和条约的同意基础不同;移植时必须逐项说明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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