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化规则 · 出现 1

一般法律原则的识别与可移植性

Identification and Transposability of General Principles

本单元进度 · STAGES0 / 4
管辖、可受理性与证据出现 1 届 · 2026
STAGE 02

解读

RULE SYNTHESIS

识别一般法律原则应从主要法律体系的广泛、具代表性共同分母出发,并证明该原则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相容且可在国际体系中运作。

识别门槛
  • 广泛且具代表性的国内比较
  • 共同分母和法律承认
  • 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相容且可移植
跨届触发事实
  • 1965年引渡条约把一般法律原则作为程序条件

规则定位

一般法律原则与条约、习惯不同。先从主要法律体系提取共同核心,再问该核心是否兼容国家主权平等、同意和国际程序;国际体系内部形成的原则属于有争议的另一方法。

本单元保持事实、规则来源与双方争论分层;书状主张不被当作法院已作出的结论。

  1. 01
    广泛、代表性的比较样本

    判断本案时,应以可核验的事实和相应法律来源检验“广泛、代表性的比较样本”,并说明它与其他要件的关系。

    易错:不要把相邻规则、政策考虑或单一事实直接当作该要件已经满足。
  2. 02
    提炼共同核心而非挑选个案

    判断本案时,应以可核验的事实和相应法律来源检验“提炼共同核心而非挑选个案”,并说明它与其他要件的关系。

    易错:不要把相邻规则、政策考虑或单一事实直接当作该要件已经满足。
  3. 03
    证明向国际体系移植的可行性和一致性

    判断本案时,应以可核验的事实和相应法律来源检验“证明向国际体系移植的可行性和一致性”,并说明它与其他要件的关系。

    易错:不要把相邻规则、政策考虑或单一事实直接当作该要件已经满足。
TEST A

源自国内法的一般原则:共同性、广泛代表性和与国际体系相容的移植。

TEST B

习惯国际法:国家实践加法律确信的双重构成。

一般原则识别比较法律体系的共同核心,习惯法识别实践和法律确信,证明路径不能混用。
读完本段了?

标记后,四段进度条与首页复习清单会同步更新。